配偶签证
基本要求
- 担保人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证明, 例如经过认证的护照复印件或澳大利亚出生证。
- 每位申请人的出生公证。
- 每位16周岁及以上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公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无论是否申请移民)的近期照片各4张,担保人的近期护照照片2张。请在每张照片的背面写上姓名与出生日期。
- 担保人在澳大利亚就业情况的证明。可包括其雇主出具的雇佣信(需写明收入情况)、工资单或税单。
- 申请人与担保人关于伴侣关系建立与发展过程的书面陈述。
- 您的护照复印件。
关系证明材料
- 您与担保人共同生活在中国并维系家庭的证明材料。例如,联名房屋租赁协议、联名财产、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寄往同一地址的邮件、注明居住地址的小区出入证、临时居留许可证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您与担保人分居两地时保持联系的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很重要,尤其是对于长期分居的个案来说。此类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信件(包括信封与信的内容)、电话帐单、IP卡打印单和电子邮件(包括收发日期), 网上聊天记录, 短信记录等。
- 您与担保人的关系为亲戚朋友所认知的证明材料。比如,您与担保人在关系发展整个过程中与第三方的合影以及亲戚朋友对你们关系的认知陈述或宣誓书(888表格)。这些陈述必须附有陈述人的身份证与联系电话。
- 您与担保人的共同经济安排,或者在关系发展/婚姻过程中互相提供经济资助的的证明材料。
- 您与担保人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职责的证明材料。
- 如果您与担保人曾在澳大利亚共同居住,可以提供任何相关证明,诸如联名房屋租赁协议,联名公用事业费账单和房租收据等。